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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颗粒或被国际组织认定危险物品,未来可能影响跨境交易

发布时间:2024-01-19

 

       2021 年 5 月,“X-Press 珍珠”号货船在科伦坡港附近起火爆炸,大量有毒货物扩散至斯里兰卡沿岸海域。

 

       “X-Press 珍珠”号运载了 1680 吨塑料颗粒(约 840 亿个),其中绝大部分塑料颗粒或被冲上斯里兰卡海岸,或随洋流运动在海上漂浮,沿着海岸线蔓延形成了约 300 公里的塑料污染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

 

       此次事件直接导致达飞海运集团宣布停止运输塑料废物,以帮助遏制污染。作为全球最大的货柜运输公司之一,达飞海运每年运送相当于约 5 万个标准货柜的塑料废物。

 

塑料颗粒=危险物品?

 

       2022 年 2 月,挪威等国家向国际海事组织(IMO)上交提案,建议将塑料颗粒列为《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危险物品”,该提案对塑料行业影响巨大。

 

       IMO 污染预防和响应分委会会(PPR)第十次会议(PPR10)同意了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通函草案《关于使用集装箱海运塑料颗粒的建议》,以期 MEPC 第 81 次会议批准。通函草案涉及的塑料颗粒尺寸的定义等内容并未在会议中形成,IMO 请各成员国后续提交提案并由 2024 年 2 月份召开的 PPR11 审议后确定。

 

       澳大利亚、牙买加、库克群岛、南非和荷兰建议采用强制性管理措施对塑料颗粒海运进行管理;建议在附则三“有害物质中新增一列为塑料颗粒”。

 

       德国和英国建议采用强制性管理措施对塑料颗粒海运进行管理;建议“为塑料颗粒新增联合国 UN 编号(IMDG 第 9 类),作为 IMDG 危货,仅限制在海运”。

 

       中国作为 IMO 的缔约国,从 2022 年至今,持续在 IMO 的相关会议上明确表态,反对将塑料颗粒列入海运危险货物管理。

 

       2024 年 1 月 11 日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讨论了在防止塑料颗粒损失以减少微塑料污染的提案中扩大塑料颗粒定义的可能性。

 

       葡萄牙欧洲议会议员主张将塑料颗粒的定义扩大到包括粉末、薄片或粉尘。该提议到许多与会者的称赞,称其“提高了法规的雄心水平”。

 

塑料运输管理

 

       据海洋保护组织 Surfrider 估计,仅在欧洲,塑料行业及其供应商每年就损失多达 16 万吨塑料颗粒,这不仅发生在海运期间,也发生在公路、铁路和工厂周边运输中。塑料颗粒在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泄露问题,亟待解决。

 

       结束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塑料污染)的国际公约零草案,将“运输”纳入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管理,提出各缔约方应防止和消除塑料颗粒、薄片和粉末在生产、储存、处理和运输过程中的排放和释放,并酌情考虑在 IMO 等国际组织框架内商定的相关规定和指导。

 

       假如 IMO 将塑料颗粒判定为“危险物品”,将会对全球塑料颗粒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转自——链塑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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